霍邱县司法局:严把“四道关”夯实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安全工作

16.10.2015  16:27

  为进一步全面强化全县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规范化开展、常态化运行,确保辖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局势稳定,霍邱县司法局通过严把“四道关”,扎实对辖区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开展“梳理式”监管安全严格规范化检查。

   一是严把社区影响评估关。 对拟适用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审前调查评估、裁定假释罪犯的社区环境条件评价、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前的社区环境评估等三类社区影响评估从严审核把关。县司法局接收函件后,及时通知基层司法所着手进一步具体办理,同时要求司法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事宜并及时上报至县司法局进行审核批准。对基层司法所上报的走访座谈所形成的调查笔录,被调查人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所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的出具的无(有)违法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逐一查阅审核,确保评估流程规范进行、调查全面、信息详实。

   二是严把法律文书接收关。 县司法局在接收法院、监狱等部门邮寄的法律文书函件后,须及时拆阅查看法律文书是否齐全,从严函件接收把关。着重审核社区服刑人员的起诉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责令书、社区矫正告知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以及结案登记表等“六书一表”法律文书。对司法行政部门邮寄的关于变更居住地的社区服刑人员法律文书材料,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日常监管以及移交材料等执法环节中所有的法律文书进行仔细查阅核对,确保执法关键环节过程的规范性、整体性和严肃性。遇接收到的法律文书欠缺的,须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补寄,确保法律文书完整性。

   三是严把集中入(解)矫宣告关。 统一由县社区矫正中心组织举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入矫首次宣告仪式,同时邀请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社区矫正各项监管制度规定、被禁止的事项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利于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服从性,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对自身特殊身份的清醒认识,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以彰显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还要求基层司法所为即将解除社区矫正监管的每名社区服刑人员举行严肃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强化举行解矫宣告仪式,为社区服刑人员上好“最后一课”,助推其更好地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

      四是严把纸质(电子)档案信息关。 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须先到县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办理入矫报到手续后,按照社区服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为指派原则,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自行前往当地乡镇基层司法所正式办理日常监管入矫报到手续,由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县社区矫正中心统一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纸质(电子)工作档案,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的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排查走访记录等档案材料建立社区服刑人纸质(电子)执行档案,建立规范的“一人一档”制度,同时须确保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录入及时、齐全、准确、规范并做到及时同步更新相关业务资料数据,严把纸质(电子)档案信息关。

( 来源:霍邱县司法局  作者:董联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