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三项措施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为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县民政局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是构建责任体系,细化任务“明责”。根据分工安排,及时研定印发了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对“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做到责任到人。
二是严格实行“三转”,强化监督“履责”。局纪检组组长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业务,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行县纪委出台的关于基层纪委(纪检组)“两张清单”责任管理有关规定,落实“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尽责”。县民政局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和八项规定月报告制度,及时向县纪委报送违规问题查处情况。通过全面清权、依法确权、合理配权、阳光示权、分层监权五项措施,探索建立了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工作例会制度打造阳光民政,解决了权力运行中“暗箱操作”的问题,以会议调度、领导点评的形式,使各股室对相互之间的业务能够全面了解,相互熟悉,相互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多的思考和解决办法,有效避免了懒政和怠政现象的发生。通过“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通过签定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不断提高个人廉洁自律意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压力传导给全局每一个职工,从而更好地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上报单位:铜陵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许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