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局“三级创建”推进农民文化乐园建设

01.07.2014  12:36
      为进一步加强滁州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美好乡村,今年,滁州市在2013年10个全市美好乡村和48个2014年美好乡村中心村共58个村,开展农民文化乐园试点建设。按照“一场两堂三室四墙”的标准,将农民文化乐园建设纳入美好乡村建设任务和考核评价体系,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全市农民文化乐园按照省、市、县三级创建标准进行建设,实现点上深化、面上铺开。
      一是制定创建标准。按照“三级创建,同时起步,同步推进”的要求,8个省级农民文化乐园试点年底前全面建成,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和文体活动,正常对外开放;7个市级农民文化乐园试点年底前完成各项重点设施建设任务;43个县级农民文化乐园试点中有条件的村,可同步完成各项重点设施建设任务,年底前建成,条件暂不具备的村,礼堂可以缓建,体量较小、偏远的村可以适当降低建设标准。
      二是细化创建内容。学习省内外先进地区经验,高起点定位、高规划谋划、高质量建设,整合农村各类资源、资金,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点建设好礼堂和四墙,打造农村文化综合体。因地制宜,宣传展示村史资料、村域名人、风土人情和人文实物,做到一村一色、一园一品,使滁州市农民文化乐园试点工作成为全省后起之秀、样板工程,在全省产生示范作用。
      三是领导牵头推进。市(县)委、市(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建立市(县)两级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县两级政府,宣传部、美好办、文广新局、文明办、财政局、体育局和妇联等成员单位组成,部门合力共建。实行联席会议领导联系分工制度,牵头领导负责联系7个县(市、区)58个农民文化乐园建设试点工作,掌握进展情况,定期督促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是加强调度督查。农民文化乐园建设纳入文化强市考核和美好乡村建设考核,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和调度考核机制,实行月报、简报、讲评制度,主要领导和牵头单位深入试点村了解情况,督促工程实施和活动开展,年底组织对创建工作全面考核验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创建一批全省有影响的农民文化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