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亮尾、降速、防疲劳"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
中安在线讯 记者11月14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切实落实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全力预防和减少因车辆追尾引发的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11月16日至12月 31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为期45天的“亮尾、降速、防疲劳”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四化”措施,即“亮化夜间行车视觉空间、深化恶劣天气事故预防、净化高速公路行车秩序、优化冬季交通安全环境”,重点查处货车尾部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灯光不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反禁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纠正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夜间动态和静态行车安全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具有冬季季节特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严查货车车尾 亮化夜间行车视觉空间
据了解,整治行动期间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加强夜间定点检查力度,每个执法站都将配备专用水桶和拖把,对每日22时以后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货车尾部反光标识被污垢遮挡的,在处罚后责令其自行擦拭干净;发现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反光膜损坏以及尾灯不亮可以及时修复的,要求驾驶人当场修复,无法及时修复的,在处罚后由责令其驶离高速公路,或者由执勤民警就近带离高速公路。在路面巡查中,发现货运车辆存在上述问题的,将积极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并予以查纠,切实增强驾驶人夜间行车纵向视觉冲击,让交通因“看见”更安全。
严处超速行驶 深化恶劣天气事故预防
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积极利用固定测速与流动测速相结合、定点测速与区间测速相结合、路面巡逻与主线安全检查站查处相结合等方式,整合警力和设备资源,集中整治超速违法行为。测速设备已经接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大队,将及时把相关违法数据导入平台,确定专人值守系统报警终端,现场拦截查处违法车辆,切实增强反超速执法的震慑力。遇有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通行的,将积极采取限速管制措施,及时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通过路面可变情报信息板发布限速信息,在下雨天气下,小型客车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大型车辆不超过80公里;冰雪、雾霾天气限速信息按照相关法规、工作预案发布,警示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控制行车间距。配备高速公路可变限速取证系统的大队,将逐步加大恶劣天气条件下反超速工作力度。
严防疲劳驾驶 净化高速公路行车秩序
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结合亮尾行动,对夜间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进行“防疲劳”提醒,配备疲劳驾驶取证仪的大队,将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检查,发现车辆驾驶人有疲劳迹象的,将责令其驶离高速公路或者在道口安全区停车休息。各地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还将继续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凌晨禁行措施,对路面卡口抓拍到的违反凌晨禁行规定的车辆,通知车主、驾驶人在三日内接受处罚,并对该车所属运输公司负责人禁行约谈。同时进一步加大午后、凌晨等疲劳驾驶多发时段的路面巡查,在重点路段的安全位置设置重点值守岗,通过警灯、警报器、高音喇叭、车载电子显示屏等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警示,发现车辆存在低速行驶、曲线行驶等有疲劳驾驶嫌疑的车辆,将警示或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在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后责令其在安全区域或服务区停车休息。
严排交通设施 优化冬季交通安全环境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尤其是严格排查具有冬季交通安全工作特点的隐患。同时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辖区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以及急弯、长下坡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等逐一进行排查,检查警示标志、警告标志、轮廓标、视线诱导标、可变情报信息板、视频监控等是否存在陈旧、破损、污损、故障现象,确保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发挥其在雨雾、冰雪天气条件下应有的交通安全防控作用。近两年新开通路段,将针对道路的实际运营情况,排查确定重点路段、危险路段,协调道路经营单位增设相关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交通环境。针对今年可能出现的“冷冬”现象,督促道路经营单位提前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及装备,做好铲雪除冰物资准备,全力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多车追尾相撞事故。(通讯员 李飞舟 佟泽波 记者 汪乔)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汪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