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春明副省长就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20.07.2016 09:03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一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的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生根。个别市没有按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要加大力度,细化任务,倒排时间,迎头赶上。同时,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县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10月底全省实现不动产登记颁证全覆盖。
二要确保职责职能整合到位。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法定职责,必须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管理。要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职责职能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割裂、拆分,不得将不动产登记的审核职责分割到不同部门办理。这是衡量一个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志。
三要确保资料完整移交。不动产登记资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和信息查询的基础,也是确保登记发证准确无误的重要标准。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抓紧做好资料移交等相关工作,确保登记簿、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资料及时移交到位。
四要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各地要投入充足的技术人员和经费,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颁证效率和办证质量,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互通,以及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五要确保登记信息安全。各地要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安全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财产权和隐私权。严把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建库、信息系统运行、登记业务开展和信息共享查询等关键环节,确保信息安全贯穿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全过程。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07.2016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