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开通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15.10.2015  09:21

为确保少数民族群众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淮北市烈山区为少数民族群众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旨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合法权益。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少数民族群众,凡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的,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前来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少数民族群众实行四“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做到专人负责,重点服务,一案一结。在案件办理上指派有责任心、专业性强的律师,同时加大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增强少数民族的维权意识,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率,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衔接机制,对公检法指定或转交的少数民族维权案件,可免于审查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并优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