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三举措”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06.05.2015  10:04

为更好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动性强、变动性快的特点,濉溪县民宗局“三举措”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摸底登记,建立台账。县民宗局对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进行了重新摸底登记,按照来源地、姓名、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经营范围、务工详细地址等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做到辖区内流动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清、家庭情况清、台账资料清、总人口数清、变动情况清,及时了解他们的动向。

 

二是部门协调,强化服务。充分利用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市容、教育等民族宗教工作联席成员单位的资源,积极为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提供暂住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店面门头灯箱的审批和子女入学(园)等服务。

 

三是排查矛盾,促进和谐。及时掌握流动少数民族工作、思想动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保障少数民族群体合法权益。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做到文明经商,合法经营,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