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着力加强少数民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27.02.2015  14:41

 

为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挖掘和宣传力度,省民委从2012年开始组织开展省级少数民族种植业养殖业示范基地、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命名认定工作,近日,又命名了10家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个省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民族村和22家安徽省民族企业,其中省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民族村为首次命名认定。

 

近年来,全省民族工作部门集中力量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对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特色优势产业、民族企业发展予以指导与支持,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发挥特色产业优势,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牛羊养殖、蔬果种植、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等主导特色产业呈现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的新格局。目前已命名省级少数民族种植业养殖业示范基地20家、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0家、省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民族村10个、安徽省民族企业74家。同时,我省此项工作也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9家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被农业部门命名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社,8个民族村被农业部门评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产业村,18家企业被认定为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省民委将引入竞争淘汰机制,对以上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确保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