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家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入选新一批国家级示范社

17.01.2015  05:39

近日,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公布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我省6家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

 

它们分别是肥东县永江优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凤台县永望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寿县楚淮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寿县板桥席草农民专业合作社、东至县东江苗木专业合作社和石台县剡溪茶叶专业合作社。根据要求,有关部门将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积极支持国家示范社发展。

 

近年来,省民委着力加强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开展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指导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财务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涌现出一批带动示范性较强的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而合作社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少数民族农户的特殊地位,也成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