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出台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

08.08.2014  10:40

近日,省局出台了《安徽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按照“政府领导、部门指导、乡镇(街道)为主、疏堵并举、提升标准、标本兼治、逐步规范”的原则,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创新监管措施,建立和完善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指导意见》要求,以城区中心街道、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作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重点区域,着力解决小餐饮单位将食品加工制作放置室外(前坊后店)、经营场所“脏、乱、差”、不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突出问题。自2014年7月至2017年末,利用3年时间,通过整顿规范,实现小餐饮“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落实,安全基本保障”的整顿规范目标,在全省每年每县、区至少创建一条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街,每年每县、区至少创建100家以上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食品食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整顿规范工作中,要坚持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打扶结合、疏堵并举,形成树标杆、促后进、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格局。既要关停取缔一批安全隐患大的小餐饮企业,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企业,促进全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

指导意见》还确定了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示范店、示范街评价验收标准,明确了创建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店和示范街各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