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徽省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评估总结工作的通知

11.05.201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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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师资函〔2015?〕年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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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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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4年评估总结和2015年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5〕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评估总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国培计划”——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项目的通知》(皖教秘师〔2014〕76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报送自评报告。

二、做好优质资源提交工作

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提交培训过程生成性优质资源参加能力提升工程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段不少于3件,要符合安徽实际,能反应学员学习成果,要突出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教师工作坊和专家巡回指导。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后纳入省级教师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

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提交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做好培训成果展示工作

各培训机构需尽可能多地提交培训主题视频、数字故事等一系列能够反映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开展情况的成果,用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选学平台展示。每个机构提交不少于1件,形式不限。

四、做好项目实施宣传工作

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及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要求,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络等多种媒体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将新闻报道搜集整理后报送省工程办。

五、评估总结材料报送要求

(一)过程材料

过程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加盖机构公章,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书;

2.培训实施方案;

3.开班通知;

4.培训日程安排;

5.专家巡回指导活动过程性材料

6.教师参训情况统计表;

7.参训教师诊断测评情况统计表;

8.参训教师培训测评情况统计表;

9.项目经费预算、决算及报告;

10.其他培训过程材料。

(二)自评报告

绩效自评报告应加盖机构公章,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主要做法与特色、培训效果、培训经验、问题及建议等,要写实写细,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证明,能量化的尽量量化。

(三)辅助材料

1.培训简报

简报内容以总结主要活动、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创新性举措、学员参训反馈和项目实施成效等为主。从培训简报中择优遴选,原则上每个子项目不少于3期。选择的简报按照“培训机构-培训级别【培训年度】-子项目名称-简报名称”命名。

2.培训照片

照片按照“培训机构-培训级别【培训年度】-子项目名称-照片编号”命名,并附以word文档说明照片中事情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和事件的描述。

3.媒体报道

所有报道整理归入一个文档中,并列出引导目录。媒体报道分索引和正文两部分。索引应包括报道的名称、发表时间、媒体名称、网址(或者纸质刊物的期刊号,并附以照片)。

(四)学员信息表

各子项目学员信息表分开报送,发送电子版(模板见附件二)。

六、材料报送方法与时间

1.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

过程材料、自评报告和学员信息表报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至省工程办,并发送电子版至省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邮箱。优质资源、展示成果和辅助材料直接报送电子版。

2.市县教育局提交的材料

自评报告和学员信息表报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至省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并发送电子版。辅助材料直接报送电子版。

3.材料提交时限

电子材料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

七、联系方式

省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联系人:梁靖,地址:合肥市桐城南路398号安徽电大远教中心,电话:0551-63635244,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4年评估总结和2015年实施工作的通知

    2.学员信息表

                                      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