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大常委会“三招”增强视察工作成效

04.08.2014  13:13
  寿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和改进视察监督的方式方法,完善工作细节,将“”、“”、“”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了部门工作,树立了监督权威。
      一是“不调研不视察”。视察前深入基层和实际,多方面、多层次了解情况,视察时做到心中有数、有备而来,改变了以往“汇报什么听什么,安排什么看什么”的局面。二是“不为部门唱赞歌,只为百姓道实情”,不搞锦上添花,不接受应邀视察。在视察中传递民情、反映民愿,为部门工作提醒、把脉、开方,视察发言有理有据,真枪实弹,让被视察单位信服。三是事前充分对接,事后跟踪落实。不搞临时动议和仓促上阵,每年年初制定视察计划,列入工作要点,视察前印发书面通知,双向确定专职联络员;视察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约定后续跟踪听取整改报告时间;同时将视察情况报告县委,并向被视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全体县人大代表进行通报,形成督办合力,避免了“一听二看三汇报,视察结束就拉倒”的状况。近三年来,先后视察了辖区内的电信、质监、电力、金融、安广网络和国税地税等十余家单位,收到良好效果。(寿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方正)
      信息来源:六安市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