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局窗口积极宣传对接省厅出让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

17.02.2017  18:08
          近日,省国土厅发布并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建立市场主体出让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 为此,芜湖局驻该市审批窗口结合本系统政务公开和“信用芜湖”建设,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前来窗口办事的用地用矿企业做好该《办法》的宣传解读工作,告知承诺事项、规范办理流程、强化政企互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窗口服务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主动告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印制《办法》宣传单和市场主体承诺事项告知单,主动公开土地和矿业权交易承诺制度和事项,宣传《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和目的,告知企业市、县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出让纳入各地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也可跨市利用异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维护企业对承诺事项的知情权,获得服务对象好评。
        二是接受监督,积极提供咨询服务。在市局门户网站和交易平台公布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举报电话”,适时掌握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出让公告、交易结果的质询和举报情况,协助市局做好反馈和答复工作,切实兑现承诺制度。
        三是坚持公开,建立信用预警机制。强化信用预警,协助市局相关部门将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信用信息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交换到省公共征信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投诉事项,将投诉处理结果在相关媒介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芜湖市国土局 许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