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过程性考核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15.06.2017  10:11

6月14日下午,教务处处长宋常春、副处长夏显明深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有炜、直属党支部书记李森林和该课程授课教师参加了调研。

宋常春和夏显明首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过程性考核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与实践手册》中的各项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审查,对相关的考核过程进行详细地询问。

宋常春指出,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率先进行过程性考核改革,体现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重在养成过程的教育理念。马克思主义学院对积极参与教学过程且平时表现特别优秀的同学,试行免期末考试的办法,这是值得肯定的改革举措。为确保免试制度公平公正顺利进行,马克思主义学院应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过程性考核的指涉范围、目标内容、评价体系,不断强化学生、教师对过程性考核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与实践手册》中所需填写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

夏显明强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过程性考核改革,体现了我们教师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的统一,这是有境界的良心活。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成绩的合理分布,体现区分度;要加强学生道德文明素养考核,体现日常养成;要提高手册填写的完整性,体现规范性。

王有炜在总结时说,教务处领导在百忙之中,给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过程性考核改革把脉,体现了学校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教育部和安徽省《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坚持在改进中加强,在完善中规范,以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特约通讯员:牛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