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及时办理一起外地法院委托执行事项
26.04.2016 15:52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宿松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一起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委托拘留事项,在宿松县人民法院法官主动作为下,一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崇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上海某建设工程架子搭设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作为被执行人的建筑劳务公司一直不履行义务。鉴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是宿松人,2月23日,崇明法院委托宿松法院对吴某实施司法拘留并提审。
收到委托执行函后,宿松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请求宿松县复兴派出所对吴某实施布控。4月5日,吴某被依法拘留。拘留期间,宿松法院执行法官根据委托事项的要求提审了吴某。在法律的震慑下,4月7日,吴某所在的这家建筑劳务公司派人来到宿松,请求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执行法官立即与崇明法院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执行和解。最终,被执行人将案件执行款12万元汇入崇明法院的指定账户,吴某被依法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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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2016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