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志》副主编出书勘误批评贬低主编惹官司

10.02.2015  11:41

一本《宿松县志》的主编和副主编“掐架”长达几年:先是副主编牵头出书对县志进行“勘误拾遗”,去年3月主编又将副主编告上法庭,称其侵害自己的名誉(详见本报2014年11月28日A11版曾报道)。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了解到,近日,宿松县法院一审判决“副主编”廖理南停止对“主编”廖道安名誉权的侵害,廖理南则表示将提起上诉。

事件回放:县志主编和副主编“掐架”

2003年,宿松县启动二轮志书的编修,当地政府聘任了县政协机关职工廖道安担任《宿松县志》的主编。2011年6月,188万字的《宿松县志》由黄山书社出版后,《宿松县志》副主编、宿松县地方志办公室职工廖理南却牵头编著了一本《宿松县志勘误拾遗》。

2014年3月18日,廖道安以《宿松县志勘误拾遗》一书中有侮辱诽谤他的内容为由,向宿松县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廖理南停止名誉侵害,诉请收回并销毁已售已赠和尚未售完赠完的《宿松县志勘误拾遗》,删除该图书的网上博客,消除在多家网上散布的侮辱诽谤原告的全部内容;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挽回影响;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等。

法院认为:《拾遗》部分内容超学术范畴

2014年3月25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被告廖理南住院治疗,该案中止审理3个月,于2014年10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宿松县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宿松县志勘误拾遗》中有关文章是否侵犯了廖道安的名誉权。从审理查明的事实看,首先,廖道安主编宿松二轮志书的工作业绩,得到了宿松县委、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对县志进行补充、勘误、点评本身并无不妥,但廖理南编著出版的《宿松县志勘误拾遗》一书中有些内容不是点评志书本身而是批评贬低主编个人的品德、能力,已超出学术争论的范畴,对廖道安的名誉造成一定的伤害。例如,书中称廖道安品德败坏,白字先生、病句先生、法盲先生等等。

最新进展:副主编被判道歉赔偿称要上诉

2015年1月29日,宿松县人民法院对《宿松县志》主编状告副主编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廖理南停止对廖道安名誉权的侵害;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廖道安书面道歉,书面道歉书需经法院审查并在廖理南网上博客中登载10日;廖理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廖道安精神抚慰金1000元。

廖理南2月8日接受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电话采访时明确表示,自己对一审判决不服,将提起上诉。

本报记者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