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多管齐下加强源头治超

13.11.2014  12:02

  源头治理既是治超工作的重点,又是治超工作的难点,宿松县委、县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改变原有的工作思路,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依法分工履责,源头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出台了《宿松县源头治超工作方案》,形成了多管齐下,加大投入,利用科技的长效工作机制。确立了“四结合”、“三明确”、“两建设”、“一保障”的综合治理措施。
  “四结合”:一是与矿山资源管理相结合,与矿山开采许可证的发放挂钩;二是与矿山安全监管相结合,与矿山安全许可证的发放挂钩;三是与火攻品监管相结合,与火攻品的发放挂钩,四是与税收征管相结合,做到应征尽征。充分发挥土地、安监、公安、税务等部门的管理职能。“三明确”:一是明确各部门、各乡镇工作职能;二是明确货源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办法。“两建设”:一是加大治超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治超投入,在矿产品集中区域建设4个源头治超监控站,建设矿产品运销管理系统,10个重点建材开采加工企业已安装称重和监控设备,全县所有21家重点货源单位开具了装载证明;二是加大治超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加大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一保障”:县财政及各部门、各乡镇克服经费紧张困难,优先保障治超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