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男子酒后砸奥迪发泄情绪 “酒疯子”赔偿又获刑
11.08.2016 18:12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酒后发疯被人们称之为“酒疯子”。男子林某因心情不好,酒后为发泄情绪,竟无故将他人轿车砸坏。案发后,不仅赔偿了5万元损失,日前,还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宿州市埇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被告人林某系浙江省温岭市箬横镇上叶村农民,2002年9月3日,因犯诈骗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4月24日,被告人林某与妻子周某来到宿州市看望朋友,当晚和朋友一起吃饭时,林某喝了一斤多白酒,因醉酒林某被送至宿州市埇桥区三八办事处印象小城宾馆休息。到该宾馆门口时,林某因琐事与妻子周某争吵了几句,此时,已醉酒的林某心情郁闷至极,随手拿起一把椅子,将被害人韩某停放在该宾馆门口一辆奥迪轿车的后视镜、车门、车顶及车窗玻璃等处砸坏。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轿车被毁损价值8414元。同年5月22日,被告人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案发后,林某赔偿了韩某经济损失5万元,取得了韩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酒后滋事,任意毁坏他人财物达841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了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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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16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