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就宿州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作出批示

11.05.2015  20:34
 

  安徽法院网讯      5月5日,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曙光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我市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宿州的重要步骤。改革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现实考验,两级法院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市县(区)党委要加强领导,人大、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帮助法院解决问题,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为保证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宿州中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措施:一是依靠党委,争取支持。进一步加大向党委、人大的报告以及与政府、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力度,针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调,争取支持,保障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在我市法院顺利进行。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意见规定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传达学习,确保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主动转变立案工作观念,理顺工作思路,为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做好思想上的准备。三是不折不扣,严格执行。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和周强院长的讲话要求,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进一步健全立案材料接收、登记、流转的程序,严格执行立案期限、条件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四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求全市法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利用互联网络、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对立案登记制的内容和意义进行正确解读,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权,保障立案登记制改革顺利进行。五是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渠道。六是充实力量,提升能力。要求全市法院高度重视立案工作力量配备,调整、充实与改革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岗位,并加强培训教育,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七是严格责任,强化监督。切实加大对立案工作监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全市两级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