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救人闯红灯 交警出证明
26.11.2014 14:26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1月20日16时30分,宿州交警一大队四中队指导员徐中华接到一名男子的咨询求助,该男子马某向民警反映:“自己为救送病危患者就医,不得已闯了红灯,交警部门是否可以‘法外施恩’,从轻处理?”
原来,11月14日18时58分左右,驾驶人马某的孩子,因“全身炎症反应综合症”发作晕厥,马某将孩子送往市立医院进行抢救。途中,为尽快到达市立医院,马某及时报警求助,四中队执勤交警驾驶警用摩托车,快速开辟送救通道,护送马某皖L81760的面包车,连续闯了汴河路与宿怀路交叉口和汴河路与东昌路交叉口的红灯,于19时03分到达市立医院。孩子由于送救及时,脱离危险,但马某对自己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心存疑虑,并将孩子的病例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提供给中队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徐中华指导员及时与122指挥中心取得联系,将事由向指挥中心进行反馈,在征得指挥中心同意后,中队为马某出具一份紧急避险证明,给马某一个“双保险”。
同时,徐中华指导员向驾驶人解释: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化解危难,是人民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当时情况危急,且马某已提前向交警部门报警求助,交警部门也迅速安排执勤交警为其开道护送,属紧急避险措施,如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情况属实后,交警部门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罚,以切实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最终目的。
马某向民警表示:“我在平时的驾车过程中,一直严守交通法规,因为当天情况特殊紧急,闯红灯实属迫不得已之举,交警部门及时伸出援手护送开道、帮助群众化解危难和人性化执法的方式真是让我太感动了,宿州的交警同志们真的是好样的!”
欢迎关注“安徽公安网”客户端 、微服务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6.11.2014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