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干部违纪通报:“贫困生请吃饭”涉事局长被撤职

10.03.2016  12:56

记者从安徽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宿州市日前通报,9名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多涉及收受贿赂、违反组织纪律等行为。其中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原局长朱勇因辖区内发生“贫困生请吃饭”事件后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情节严重被撤职。

宿州市水利局原副处级干部关化联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今年1月27日,关化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样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等行为被处分的,还有宿州市农委综合执法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军、泗县农委原主任胡大春、宿州市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办农药肥料管理站原站长晁林海等人,均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宋庙小学要求受助贫困生出钱请吃饭事件备受关注,责任人均已受处分。宿州市纪委昨天通报,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原局长朱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辖区内发生“宋庙小学”事件,影响极坏,事情发生后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情节严重。今年1月17日,朱勇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党组成员阚鹏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收受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中,灵璧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周玲、宿州市招标办主任周胜军、主管会计何祖林也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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