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萧县残联简报(第9期)

11.12.2015  07:26

萧 县 残 联

 

 

 

 

 

  二〇一五年第九期(总第9期) 萧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1月27日      

【新闻信息】

萧县残联参加宿州市残疾人专职委员暨宣传文化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萧县各乡镇残联开展惠残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发放《2016年惠残民生工程宣传年历

萧县残联康复工作为残疾人撑起一片天

萧县关工委检查残联关心下一代工作

【精准维权】

萧县残联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知识之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新闻信息】

萧县残联参加宿州市残疾人专职委员暨宣传文化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为残疾人服务,11月6日至8日,宿州市开办残疾人专职委员暨宣传文化体育指导员培训班,萧县20余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接受了培训。

宿州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与几位特教学校老师分别作了精彩的授课。培训围绕残疾人康复工作项目、残疾人体育指导员培训及《残疾人保障法》知识培训等内容展开。培训班上,宿州市残联理事长杨厚文做了动员讲话,要求残联专职委员明确任务与责任以及培训的目的和要求,同时,希望专职委员们履行职责、不辱使命,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残疾人解愁;加强学习、崇尚道德,确保做到人道、廉洁、服务、奉献。

此次培训内容多,范围广,极大地提高了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残疾人事业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萧县残联宣文股    赵心梦)

 

萧县各乡镇残联开展惠残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发放《2016年惠残民生工程宣传年历

为进一步提升今年惠残民生工程满意度、知晓率,萧县各乡镇残联对全县所有惠残民生工程受助对象开展了一次惠残民生工程大走访宣传活动。在进村入户走访过程中,发放《2016年惠残民生工程宣传年历》1万余份并讲解,询问受助对象或家属对政策的了解情况、惠残民生工程政策知晓情况、惠残民生工程资金到位情况、惠残民生工程群众满意情况,通过大走访、面对面的宣传,使所受益的对象和残疾人家属对各自享受的惠残民生工程有基本了解,掌握救助条件、救助资金、救助程序。

结合这次惠残民生工程大走访宣传活动,工作人员还大力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如何防范电信诈骗等欺骗行为,遇到困难及时咨询县和乡镇残联,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次活动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欢迎。(萧县白土镇残联    董恭瑶)

 

萧县残联康复工作为残疾人撑起一片天

众多肢体残疾人免费安装了假肢、贫困残疾人用上了免费发放的辅助器具、贫困残疾儿童接受了免费康复、贫困白内障患者接受了免费复明手术、重度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得到了住院补贴,更有1300名服药精神残疾人通过药费救助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萧县残联康复工作为全县广大残疾人撑起了一片天。

今年以来,萧县残联紧紧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两大工作重心,切实落实惠残政策,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康复工作,为全县众多残疾人敲开了幸福之门。为60名残疾儿童和几百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拐杖、轮椅、助视器等辅助器具;为数百名重度视力残疾人发放了盲杖;为10名重度听力残疾人安装了价值几十万元的成人助听器、为50名残疾人免费安装了假肢和矫形器……想残疾人之所想、帮残疾人之所需、解残疾人之所难,一串串有力的数字正是萧县残联倾力开展残疾人工作的最好证明。(萧县残联业务股    杜冉)

 

萧县关工委检查残联关心下一代工作

11月26日,萧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一行到县残联检查和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听取县残联关工委的工作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并对残联关工委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萧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梁冰玉、副主席王振、业务股长李丽陪同检查。

检查过程中,关工委一行首先听取了梁冰玉针对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教育、就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汇报,查看了县残联为残疾儿童提供的“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情况。

关工委一行对萧县残联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希望残联坚持以关心、教育、培养、帮助广大残疾儿童健康成长为目的,深化残疾少年儿童的“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切实维护好广大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实现“人人享有康复”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梁冰玉表示,萧县残联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效办法和规律,注重实效,推进萧县残联关工委工作的创新发展、健康发展。(萧县残联宣文股    赵心梦)

 

【精准维权】

萧县残联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程序,经萧县人民医院和萧县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市残联和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萧县残联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办证程序的通知》,内容如下:

1、智力、精神残疾人证于每周一至周五在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宿州市精神病院)办理。

2、听力、视力、言语类残疾人证办理,必须持徐医附院(徐州二院)或淮北市矿工总医院出具的病例、检查报告单(打印)及病情证明书(加盖公章)方可于每周三到萧县人民医院办理。

3、凡由疾病、外伤等造成的肢体残疾,必须自出院之日起满一年后且造成直观残疾者,方可持相关手续于每周三到萧县人民医院办理。 

对于股骨头坏死、腰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等患者,必须在术后一年且造成直观残疾者,方可凭相关资料于每周三到萧县人民医院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萧县残联将《通知》张贴在残疾鉴定室内醒目位置,将有力规范萧县残疾人证的办理,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权益。(萧县残联维权股    张盈贤)

 

【知识之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残保金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残保金缴纳方式: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