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 砀山县八举措打造和谐计生

21.11.2014  12:00
      近年来,砀山县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标扩面,着力打造“民本、和谐计生”,有效提高计生家庭幸福指数。2014年以来,全县共兑付各类计划生育奖励优惠资金达150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10余万人。       一、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补助。 对依法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360元,至子女满16周岁;对城镇居民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终身无子女的人员,在退休(或到退休年龄)时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2014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582万元,受益家庭17316户年;兑现一次性计生奖励8.7万元,受益对象是29人       二、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政策。 对符合奖扶条件的对象,自50周岁开始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960元的扶助金;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妇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240元、4080元,实行城乡统一扶助金标准。2014年共兑付奖特扶资金为138.4万元,受益对象1282人(含奖扶扩面对象)。            三、全面落实孕前优生免费健康检查项目。 符合生育政策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育龄待孕夫妇(包括已批准的再生育夫妇),均可免费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咨询指导、风险评估、早孕及妊娠全程跟踪随访等,具体检查项目共19项。2014年投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138.5万元,受益夫妇4713对       四、开展人口基金项目资助工作。 在“5.29”纪念活动中救助261名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和251户计生困难家庭,每户发放救助金500元;为计生特殊人员购买“亲情手机”72部,每部手机预存手机费180元;村级计生专干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620 份,每份30元;双女户家庭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812 份,每份30元;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妇女参加健康综合保险737 份,每份50元;特别扶助对象参加综合保险110份,每份100元;大学生助学成才97人(一本3000元、二本2000元、三本1000元);创业扶持10户,每户5000元。2014年全县共发放救助金55余万元,受益对象1831人  。       五、落实计生二女户补贴政策。 对二女户家庭符合低保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或没有享受低保的家庭,每户每年由县财政给予500元的补贴,直至与享受奖励扶助接轨。2014年全县符合补贴对象共1741户,共发放补贴资金87万元       六、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待计生家庭政策。 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家庭和二女户家庭,在国家财政统一每人补贴30元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分别再给予每人增加30元、60元的补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和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享受计生家庭特扶对象,由县政府按照个人缴费最高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2014年全县共33517人享受计生家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120万余元。            七、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制度。 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根据其失能程度(轻度、中度、重度),每人每月发放600元、800元、1000元老年护理补贴。2014县全县共兑现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1.6万元,受益对象3人。       八、落实节育奖全覆盖。 2014年全县共发放节育奖励资金151万元,受益对象12670人。(郭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