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隆重召开

04.01.2017  20:31

  2016年12月29日,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礼堂第一会议厅隆重召开。市消保委第一届全委会组成人员共90余人参会。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消保委第一副主任李华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秘书长、市消保委主任侯家春,市政府副市长马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宿州市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批复》,并对第一届全委会组织单位及人员作了说明。第一届全委会委员审议通过了《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叶立民作工作报告。

  会上,马杰代表市政府,向新任的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和委员们表示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维权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会上对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提出殷切希望,首先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维权工作担当,不断提升消费信心、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其次要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消费环境监督,加强对重点商品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督监管;第三要妥善化解纠纷,努力实现消费和谐,充分依托“12315”、“12365”、“12331”等维权服务平台,发挥基层维权网络的作用;第四,充分依靠社会,不断增强维权合力。执法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责任。

  侯家春在会上指出,30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推动下,宿州市消费维权事业取得长足进展。市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凸显了党和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他强调,一要明确职责、找准定位,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消费者至上,忠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切实发挥消保委桥梁纽带作用。二要立足实际、加强创新,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适应性,要在工作思路措施上大胆创新,工作机制上勇于创新。三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性,积极搭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平台,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特有优势。四要健全组织、依法履职,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保障性,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强化维权队伍建设。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主持工作)江来出席会议并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