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
21.03.2016 18:42
本文来源: 农业厅
近日,宿州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财政、扶贫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控风险,建立健全分类科学、分配有效、注重绩效的扶贫专项资金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知》要求从三个方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一是加强扶贫资金预算管理。县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程序细化扶贫资金预算,在预算安排上确保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列入专项扶贫预算。扶贫资金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预算调整程序执行。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扶贫办等部门修订完善扶贫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明确扶贫资金的设立目标、管理职责、申报条件、分配办法、支出管理、审批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二是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库,做到资金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管理到项目。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和绩效管理。市财政会同市扶贫办、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县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向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对套取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来源:拂晓报 )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1.03.2016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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