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商局开展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专项检查

12.10.2017  02:25

  为保护消费者和相关当事方合法权益,促进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工商局的部署,宿州市工商局从5月中旬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在检查中,积极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创新直销监管工作方式,加强直销市场监管,积极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宿州市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宿州市工商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经济查执法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科、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宿州市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执法局,从而,确保宿州市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专项检查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排查摸底,完善档案。为全面掌握宿州市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及店铺(包括经销商、专卖店)的基本情况,更好的规范和了解直销企业退货和换货制度建立,从5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及店铺(包括经销商、专卖店)的摸底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摸清了各直销企业家底,完善了直销企业档案资料。三是企业自查,报送及时。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5月中旬至6月中旬组织直销企业开展自查,7月份,组织开展了直销企业退换货制度在内的直销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14家在宿州直销企业(含非区)根据文件通知精神都能积极主动认真组织企业自查;并按照直销企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按时报送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并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四是专项检查,重点突出 。从8月中旬开始,市工商局对全市直销企业(含非区)从五个方面开展了专项检查;一是直销企业是否建立并实行了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是否建立了直销退换货内部流程,是否设立了服务热线,是否设立了服务邮箱、内部流程,服务邮箱是否真正发挥作用等;二是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是否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等;三是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是否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等;四是消费者和直销员等相关方要求换货和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是否履行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的义务;五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在有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是否保障了消费者要求退货、更换、修理的权利。在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是否保障了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的权利等。

  通过摸底排查、企业自查、专项检查和宣传教育,各直销企业建立和完善了退换货制度、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直销员和相关当事方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健康有序的直销行业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