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局四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11.05.2016  11:03

日前,宿州市局印发《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工作方案》,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公示,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明确公示内容。将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权利救济方式、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内容纳入公示范围,涵盖行政执法全过程,健全相关制度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有章可循,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以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二是明确多形式、多渠道公示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办公场所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结合普法宣传“法律六进”活动,采取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印发执法公开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树立良好食品药品监管形象。三是明确工作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谁履职、谁公开”原则,明确责任科室,抓重点分阶段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高质高效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四是明确责任追究。加强工作落实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落实工作不及时、不全面、不到位的责任人员依纪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