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实施食品安全救助保险试点工作

12.01.2016  14:06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集体聚餐、大排档餐饮等业态供餐主体,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问题,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险长效机制,宿州市投入450万元启动了食品安全救助保险试点工作。 


该市以“政府推进、政策引导、分步实施、强化服务”为原则,把农村公共餐饮重点区域和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列入试点项目,由政府托底购买保险服务,为全市群体性餐饮事故“买单”,对医药费不设分项设额,人均最高理赔15万元。同时,鼓励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领域和风险较高环节,如学校、建筑工地、餐饮服务业、食品流通行业等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此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与传统保险不同,食品安全救助险由政府负责“掌舵”,承保公司和第三方经纪公司负责“撑船”。承保机构在服务模式上进行创新,简化理赔环节,接受全天候报案,限时理赔。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开通专属绿色通道服务,在保险责任明确但损失金额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最高支付估损金额50%的预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