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实施贫困残疾人殡葬救助

16.01.2015  15:03

 

宿州市残联1月15日消息:宿州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通过《宿州市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实施办法》,并已于近日印发实施,将贫困残疾人殡葬纳入特别救助范围。 该办法规定:宿州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困难且残疾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年满70周岁)的残疾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在公墓内选择节地葬式的,给予费用减免500元的补助。该办法实施后,财政将每年拿出近10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 该办法的出台,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的切实举措,是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宿州市残联 欧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