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简报(2015年第23期)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简报
二O一五年第二十三期(总第85期)
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1月23日
目 录
【新闻信息】
埇桥区基层残疾人组织活动亮点纷呈
埇桥区残联积极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开班
【基层动态】
支河乡联合宿州二院开展义诊进社区送健康活动
桃沟乡开展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摸底调查工作
【法规政策】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节选)
埇桥区基层残疾人组织活动亮点纷呈
2015年以来,埇桥区各乡镇、街道残联除认真完成区残联安排的年度工作任务外,又立足实际开展一些创新性工作。
三里湾街道残联一直致力于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举办了“三里湾街道残联爱心助残智能化养老培训会”。邀请宿州市爱心居家养老中心负责人做讲解。积极推广智能化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保证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享受到“爱心智能化养老”的优质高效服务。
重阳节,道东街道残联工作人员与街道团委一起前去宿州市福康老年公寓看望、慰问老人,为他们送去了重阳糕、面粉、大米、色拉油等物品价值2000元。志愿者队伍并为老人们表演了文艺节目,用他们的歌声和舞蹈为福康老年公寓的老人们带来了欢乐和祝福。近日开展了“奉献爱心,情暖残疾人”捐衣助残活动,已收到秋冬衣服260多件,全部捐给辖区陈随启、王琼等20多位残疾人。
南关街道残联走访盲人。值第32个“国际盲人节”之际,南关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和社区残联工作人员深入到部分贫困盲人家中,看望盲人朋友,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关心。共走访盲人家庭8户,让盲人朋友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朱仙庄镇残联组织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走访看望活动,为残疾人送上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先后到曹福兰等五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对其本人及亲友进行走访看望。送政策上门将埇桥区残联专门制作的图文并茂的《埇桥区惠残民生工程项目宣传手册》、以及贴有救助对象照片的《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证》送到家中,还为他们带去了茶叶和埇桥区残联赠送的宣传纸杯。
东关街道为残疾人医保办理服务上门。针对辖区残疾人身体行动不便,甚至无法到社区去办理参(续)保业务,组织工作人员上门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办理居民医疗保险。不仅让社区居民感受到不用出门就能办事的便利,也体现了社区工作的人性化服务,进一步密切了社区与居民的关系。
西二铺乡残联和乡民政共同组织,邀请福利医院的医务人员为残疾人进行免费体检。由乡残联入户通知残疾人在指定时间到西二铺乡服务大厅接受免费体检。针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通过打电话、上门等方式通知、发放残疾人免费体检通知单,安排残联专职委员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
埇桥区残联积极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11月16日,埇桥区残联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学习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由王照祥理事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交流轮岗是加强干部管理,提高干部素质的有效手段,但是对重要岗位干部的交流轮岗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定的难度,担心轮岗干部影响工作,担心得罪人。同时,由于重要岗位干部对政策把握、业务要求都比较高,客观上制约了干部的交流。根据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埇桥区残联积极推进工作,于近日摸排公布岗位情况、确定列入交流轮岗的重要岗位和交流人员名单。(区残联 房琪)
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开班
为提高盲人保健按摩人员技能水平,拓宽盲人就业渠道,增强弱势群体参与市场竞争能力。11月18日,埇桥区2015年度保健按摩培训开班。本期培训由宿州技师学院承办,近40名残疾人参加培训。培训班采取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并将通过考试取得保健按摩职业资格。区残联派员到培训现场慰问残疾人,鼓励他们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学习按摩本领,学成后从事盲人按摩行业,凭借一技之长自食其力、回报社会。(埇桥区残联 李丁艳)
支河乡联合宿州二院开展义诊进社区送健康活动
11月18日,支河乡残联邀请宿州二院开展主题为“志愿服务进社区,义诊活动暖人心”活动,活动对象主要为精神病患者。通过活动,提高了群众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关心关爱,同时也提高了精神病患者的生活积极性。(支河乡残联 胡伟)
桃沟乡开展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摸底调查工作
近日,桃沟乡残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持证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摸底调查工作。
各村针对辖区内持证1-4级残疾人是否享受低保、五保供养情况开展走访调查摸底,同时对本年度322名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对象进行回访,摸底、核查、登记退出低保救助或死亡对象。乡分管负责人要求残疾人工作者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真正深入群众,脚踏实地进村入户,切实做好持证残疾人享受低保及救助情况摸底调查工作,为明年残疾人特别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让贫困残疾人切实享受惠残民生成果。(桃沟乡残联 李卫东)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国发〔2015〕52号] (节选)
(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三)补贴形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