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12.08.2016  19:15

家住宿州市埇桥区杨庄乡的罗女士,婚后经常遭受其丈夫的无故殴打、辱骂,罗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禁止其丈夫实施家庭暴力,保护自身人身安全。

埇桥区人民法院根据对罗女士丈夫的调查、公安机关报案记录以及罗女士提供的受伤照片、短信等证据,认定罗女士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据此,8月5日,埇桥区人民法院发出了我市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这也是自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我市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代理审判员祝干干说,反对家庭暴力是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立法创设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为推动解决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遭受家庭暴力问题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同时,她也提醒家庭成员特别是夫妻双方遇事都要冷静,尽量多沟通,如果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