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再次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

07.06.2016  23:25

  日前,宿州市经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联合命名认定为2015年度无传销城市,这是继2014年以来宿州市再次获得的殊荣。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该市以“广泛宣传、全民动员、整体联动、强基固本、常态创建”二十字为总方针,打击传销工作始终不放松,把2014年获得无传销城市荣誉效果向各县、各乡镇延伸,全市行动,持续打造无传销城市。

  一是保持打击传销高压严打态势。在全市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摸底专项活动,发现苗头做到露头就打,坚持打早打小,严防传销组织和个人死灰复燃。

  二是保持协同配合。加强与市综治、文明办及各县、区打传办等部门联动,积极依托市、县(区)、乡镇(街道)、村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合力,增强防控力量。

  三是保持宣传教育不放松。联系宣传、教育等部门营造创建无传销市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等开展打击传销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城乡结合部的“五进”活动,筑牢广大人民群众和高校学生的思想防线,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把握舆论主导权,促进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