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中院院领导开庭审案

15.04.2017  00:46
 

  安徽法院网讯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4月12日,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震担任审判长主审的一起行政许可注销上诉案开庭审理。这是该院去年大力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院领导作为首批员额制法官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

  2015年9月28日,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关于注销两个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的公告,以该两家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已过期,予以注销。某冶石水泥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注销公告。

  开庭前,唐震仔细审阅了案件全部卷宗材料,组织合议庭认真制定庭审提纲、分析案情。庭审中,唐震作为审判长准确归纳争议焦点,依法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充分听取诉辩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将择期宣判。

  今年以来,宿州中院认真落实司法改革的要求,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现院、庭长法官角色的回归。院领导亲自审案不仅缓解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也有利于及时了解、掌握审判中遇到的新问题,提高法院的整体审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