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两官员今日同时被宣布接受调查
据市场星报报道 4月26日,记者从宿州市纪委获悉,宿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公开办公室)副调研员王生强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灵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吉标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王生强简历:
王生强,男,汉族,1974年6月生, 高中文化 ,安徽埇桥区人,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2月至今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公开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吉标简历:
张吉标,男,汉族,1961年8月生,安徽灵璧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灵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而在今年3月份,宿州9名干部因严重违纪问题被通报,受到党政纪处分。
一、 宿州市水利局原副处级干部关化联 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且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依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27日关化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 宿州市农委综合执法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军 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已涉嫌犯罪。
依据相关规定,2015年12月30日张军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 泗县农委原主任胡大春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违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插手执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打招呼、说情,对执法活动施加影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
依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27日胡大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 宿州市农委农业综合执法办农药肥料管理站原站长晁林海 违规出借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礼金;违规领取薪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违反财经纪律,违规设立“小金库”。
依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21日晁林海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 灵璧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周玲 群众反映问题强烈,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填写个人档案资料;严重违反工作财经纪律,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项目工程承发包,违规购买大型设备;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28日周玲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 埇桥区教体局原局长朱勇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辖区内发生“宋庙小学”事件,影响极坏,并且在事情发生后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情节严重。
依据相关规定,2016年1月17日朱勇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七、 宿州市招标办主任周胜军、主管会计何祖林 违规收取投(中)标单位代理费用,严重违反招投标工作纪律;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依据相关规定,2016年2月2日,周胜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何祖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党组成员阚鹏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收受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
依据相关规定,2016年2月2日阚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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