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矫正铺就新生路[安徽日报]

21.06.2016  19:34
社区矫正是对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刑罚。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个体化差异,探索创新心理矫正、个性化矫正方式,有助于提升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家门口”矫正铺就新生路[安徽日报]

心理疏导解开心结

最近身上的坏毛病改了不少,生活正常多了。5月30日,在广德县桃州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晏某按照规定前来报到,向桃州镇司法所所长郭赟汇报自己的矫正进展。

晏某是桃州镇居民。2014年8月,他无意中发现自家钥匙能打开邻居郑某家门,萌生偷盗念头,先后对郑某家实施盗窃13次。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将其抓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晏某缓刑,矫正期限为今年4月6日至明年10月5日。

在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晏某的行为有些“奇怪”。 “他每次去邻居家行窃时都会坐上一会儿,拿走的东西杂七杂八,都是不值钱的。 ”桃州镇司法所所长郭赟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对晏某的情况进行走访,邻居和亲友都评价其为人老实,不像是会盗窃的人。于是,工作人员将晏某带到广德县司法局的心理矫正室,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矫正。

通过拉话聊天,心理咨询师得知晏某头部受过重创,一直无业在家,生活来源依靠其妻子经营的服装店。这让晏某心理上产生失落感,患上偷窃成瘾的心理疾病。根据诊断情况,心理咨询师开出“药方”:在矫正过程中,加强对晏某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及时制定阶段目标行为,忽视或淡化异常行为,促进目标行为的完成,使其切实感受到自己是有价值的人,增强其生活信心,根治其通过随意入室盗窃缓解心理冲突的恶习,在充实生活的基础上完成心理和行为的改造。

将心理矫正融入特殊人群管理中,是广德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方面的创新。记者了解到,该县司法局设置了心理矫正室,与心理咨询协会合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矫治。“在了解社区服刑人员职业信息、家庭信息、重要生活经历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心理测试和分析、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测试中提示心理异常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消除其心中不良情绪,帮助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广德县司法局副局长李梦桃说。

个性化矫正提质效

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各不相同,适用的帮教方式应因人而异。量身订制“个性化”矫正方案,对提高社区矫正质效十分关键。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性格特征、犯罪类型和成因、家庭情况、职业背景等个体化差异,我们制定个性化矫正工作目标,通过管理、教育、劳动、引导、帮扶、心理矫正等多种手段,实现预定目标,达到帮助改正错误,回归社会、反哺社会的矫正效果。 ”广德县司法局副局长胡孝武说。

姚某明知死狗有毒有害,仍买进并销售,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缓刑。 “我们在姚某进入社区矫正前,成立了以我为组长,村干部和近亲属为成员的矫正小组,对其进行先期评估。”卢村乡司法所所长张军告诉记者,在先期走访中发现,姚某的邻里、家庭关系正常,村委会和村民愿意对其进行监督和帮助。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且处于无业状态,闲散时间较多,姚某重新犯罪可能性大。

根据姚某实际情况和特点,今年4月,矫正小组为他量身定制的矫正目标化管理方案出炉。根据方案安排,有关方面重点加强对姚某的法律知识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并积极与村干部联系,尽快帮姚某找到工作,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降低其重新犯罪的风险。如今,姚某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换了一份新工作。

个性化矫正不是整齐划一,而是因人施教。在矫正过程中,还可以对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和修改,减少服刑人员心理障碍,对其进行更为有效、更具针对性的帮教。”胡孝武说。

生活上帮扶助回归

最近接了很多商演,一直忙着到处跑,生活很充实。”不久前结束社区矫正的黄某,很快适应新的生活节奏,把自己的司仪事业经营得风生水起。“这得感谢司法所,在我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他们一直在帮我找回‘舞台’。”黄某说。

黄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4年获得假释,在桃州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初到社区服刑时,黄某感到前途无望,对未来失去信心。广德县司法局根据黄某的演艺工作经历,利用桃州镇举办大型文艺汇演的时机,为其争取到参演机会,使其表演特长得以发挥,增强了社会融入感和自信心。演出中,黄某一曲男声独唱受到观众一致好评,其演艺主持才能被当地众多传媒文化企业关注。在县司法局帮助下,黄某陆续与当地一些企业签约表演,如今成为广德小有名气的司仪,档期已排到今年10月。

今年2月,郑某因犯赌博罪被判处缓刑。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郑某积极接受改造,悔罪表现良好。考虑到她处于无业状态,重新犯罪可能性较大,矫正小组在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努力帮助郑某找工作,现在已有几家公司递来橄榄枝。“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积极帮助找工作,我一定认真悔过,并努力工作。”郑某说。

社区矫正的最终落脚点在于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改变恶习,重新回归社会。结合当地实际,广德县司法局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依托县开发区一家企业建立社区矫正劳动基地1个,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3个,切实解决了“三无”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问题。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广德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2‰以下。(本报记者李浩)

稿件来源:2016年6月21日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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