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9月15号前发放完毕
中安在线讯 8月9日,安徽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各地、各校应确保9月15日前,将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完毕。
通知明确责任主体,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精准确定本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实施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发放各项资助资金;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担当起本辖区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职责,主动与当地扶贫部门沟通协调,协助所辖学校精准确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主管部门应主动反馈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受助信息,应协助扶贫部门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受助信息完整记入《扶贫手册》;各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市本级学校和所辖县(市、区)工作的指导,主动与本市扶贫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学校精准确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对接省扶贫办,协助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精准确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协助市级精准确定本省范围内跨市就读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通知要求针对各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老生、新生和特殊学生必须于新生报到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切实做到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另外,省教育厅开发了“安徽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数据分析系统”,帮助学校精准确定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要求各地、各校根据要求系统的分阶段将本校数据上传。其中,9月13-17日将9月15日前已落实资助的信息完整填入“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明细表”并上传系统。9月21-22日完成9月15日后落实资助的信息,确保9月30日前将本地生源学生受助信息分解到乡镇扶贫部门和村扶贫专干手中,确保记入扶贫手册。 (记者 朱赟)
责编:徐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