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4家市场主体示范资格被取消

14.10.2015  04:31

  10月12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日前我省首次采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结果,取消了14家市场主体的省级示范资格。

  据了解,自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公示2014年的年度报告;若逾期不公示,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省政府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也正式将这一公示结果,应用于省级示范资格审定中。这就意味着我省538家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200户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公示2014年年度报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我省首次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梳理,经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逐一核实,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确实运行不规范,或属于“休眠、空壳合作社”类型、或已不在经营状态。日前,省政府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取消了宿松县白云龙虾专业合作社等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利辛县禾壮家庭农场等2个家庭农场的省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省示范家庭农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