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6家公立医院院长落马 各种潜规则大行其道

09.02.2015  06:02

  医院采购药品器械要收回扣,医院建楼也要捞一笔,各种“潜规则”在医院内部大行其道。

  201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23人,其中院长16人、副院长6人,个别地市甚至出现绝大部分二甲以上公立医院都有相关人员被查处的“塌方式”腐败。

   多个县级医疗“龙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被查

  据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通报称,被查处的医院院长包括阜阳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高学中、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朱德昌、蒙城县中医院院长丁怀顺等16人,多个县级医疗“龙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被查。

  院长们主要通过三个环节“以权换钱”:

  ——药品采购环节。药企为了能让医院多采购自己的药品或维持药品集中供应的优势,或在临床使用数量上压过对手,就要给予医院相关负责人及院长回扣。多家院长“欣然笑纳”,与药企或供应商形成高度“默契”。

  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收受贿赂后,直接与药品配送企业续签了三年的集中供应协议,确保该家企业“独霸”该院的药品供应。阜阳市肿瘤医院院长刘华顶在担任副院长兼外科主任期间,有药企找上门来,要求增大一种名为氟尿嘧啶植入剂的药物临床使用量,事后按照每支60元总计支付给刘华顶回扣9万元。

  一名县级公立医院临床医生告诉记者,医生都心知肚明,哪种药是院长或副院长引进来的,“有眼色”的医生都会多开这些药。

  ——医疗器材采购。企业在中标后,要想取得高额利润,还需医院优先、长期使用其医用耗材,常常行贿医院主要负责人,美其名曰“固定供销渠道”。如某骨科医用固定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为了使医院优先、长期使用其供给的骨科医用固定材料,巩固绝对销售份额,先后多次送给临泉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副院长郭景理现金总计132万元、骨科副主任徐汝峰15万元。

  一些大型设备价值高昂,医院多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医药公司为了顺利投放设备,私下与医院负责人约定利润分成。上海一家企业中标蒙城中医院核磁共振设备,企业方与蒙城县中医院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并与该院院长丁怀顺私下约定在租赁期限五年内支付丁怀顺不少于20万元的好处,案发后统计丁怀顺收受好处费共计28.5万元。

  ——基建工程。与药品器械上“细水长流”式的收受贿赂相比,院长们在医院基建工程方面的权力更大,“胃口”也更大。他们手中的权力能够帮助承建商绕开规范的招标程序,承接造价动辄成百上千万元的医院基建工程。

  如丁怀顺在任蒙城县中医院院长期间,向安徽三宝钢结构有限公司法人宋伟告知蒙城中医院准备建住院部的信息,后宋伟送给丁怀顺10万元,丁怀顺许诺不经招标将蒙城县中医院住院部钢结构工程交给宋伟的安徽三宝钢结构有限公司承建,并签订施工合同。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也是一次性受贿10万元,“内定”了某承建商承包医院外科医技楼工程,招标环节成为“走形式”。

   院长贪腐引发医院“塌方”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称,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单个人员很难完成犯罪。上至局长、院长,下至药械科长、财务科长、采购员、医务人员,往往查处一案牵出数案,查获一人牵出数人甚至数十人,形成窝案串案。院长贪腐,往往意味着这家医院已经从上到下“烂掉”。

  如阜南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刘学武受贿金额巨大,他所管理的医院不少中层干部和医生也堂而皇之地收受回扣。据安徽省卫计委监察室通报,该院骨科集体收受医疗器械回扣:该院原党委委员、骨科主任冷志峰,收受供应商给予的骨科器械回扣款91.07万元,并将回扣款按一定比例发放给王跃等七名医生;财务科原科长万军,收受骨科器械回扣款7.7万;器械科原科长唐国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26.48万元。

  据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反映,医院院长和主要负责人受贿,直接导致医院风气从治病救人变成“向钱看”。医院其他干部和医生也往往受风气影响,甚至有了“法不责众”的危险观念,慢慢形成了“收回扣”的惯例,潜规则甚至变成了明规则,部分地区医疗腐败成风,“塌方式”腐败也就不足为奇了。

  阜阳市人民医院某科室主任忏悔称,头次收回扣时心里也害怕,但看到周围人和其他医院医生也是如此就产生了侥幸心理,认为不可能出事,即使出了事,也是法不责众。

  “大部分医院都设有内部监督机构,但是形同虚设。”医疗领域的业内人士认为,医疗系统作为特殊行业,其专业性很强,业务也有独立性。很多院长不仅仅是一个医院的行政领导,更是该院的业务骨干、医术权威。如一种医疗器械常用的品牌有几十种,但是哪种更适合临床使用,只有权威专家说了算,因此院长这一角色,集权力和技术决定权于一人,监督往往失效。

   腐败侵蚀医改红利:“有了医保,医生开的药够吃半年”

  据检察机关公开资料,16名落马院长的涉案金额巨大。如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在该院外科医技楼、综合门诊楼工程及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贿赂共计279万元。朱德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阜南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刘学武更是涉嫌受贿上千万元。而知情人士称,该院一年的业务纯利润仅两三亿元。

  卫生系统纪检干部告诉记者,近期被查处的院长们受贿金额之所以如此巨大,主要是他们“过手”的资金太多。且缺乏监管。新医改以来,国家对基层,特别是县一级公立医院投入巨大,设备购置、药品采购与基础建设投入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加上国家的新农合政策释放了农民的就医需求,基层医院的业务量越来越大,固定资产也增长迅速。基层医院院长“过手”的资金动辄成百上千万,一些药品器械企业和建筑商为牟取巨额利益,行贿尺度越来越大,再加上监管不力,不少院长被行贿者“套牢”。

  “国家为新医改投入巨资为的是惠及百姓,却养肥了这些贪腐分子。”办案人员认为,医疗腐败正在侵蚀着医改红利。院长纷纷落马说明医疗腐败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而这些成本都会转嫁到老百姓身上。虽然表面上药价降了、医保报销比例更高了,但是药品回扣正在刺激医生临床不合理用药和乱开大处方,大型器材的巨额回扣也让“过度检查”频发。

  记者在宿州、阜阳等随机采访发现:当地老百姓对于涉案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颇有怨言。“以前没有医保,看个小毛病要两三百块,现在有了医保,医生给你开的药够吃半年,动不动就让你做个CT,没个一两千出不了医院的门,报销后还得自费好几百。”一名出租车司机说。

  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陶芳德说,2014年4月起,针对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组织开展了查办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行动,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不过,除了检察机关“风暴式”的打击,更重要的是,要让医院的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破除由于资源紧缺和垄断带来的行业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