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家产”1100万余元 合法工资收入仅为120.8万元
28.08.2014 13:11
本文来源: 安徽网络电视台
1100万余元的“家产”,经查实的合法工资收入不到两成,仅为120.8万余元。8月27日,星报记者从合肥市检察院获悉,安徽省农委原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处长金树芳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该院起诉到合肥市中院。
提供“关照”,十年受贿78次超200万
今年55岁的金树芳,安徽桐城人,大学文化。据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3年期间,金树芳利用担任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评审、复审、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监测及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评审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关照。
记者从起诉书中得知,检方一共起诉了78笔受贿事实,行贿者中不乏省内知名连锁企业,他们大多因申报或复审省级龙头企业、国家级龙头企业向金树芳送钱。
据介绍,如果企业被评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够享受国家的相关项目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这项评审和复审是每两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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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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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4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