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宣工作首次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体系
26.05.2017 19:0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日,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674个省级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在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基本指标》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被首次列入,在总分100分中占0.5分,主要考核内容为: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治村镇”、“法律明白人”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化解矛盾。这标志着由我厅提出的经省委、省政府发文确认的“坚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与美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努力提升美好乡村建设水平”的工作要求得到落实。
建设美丽乡村是省委、省政府“建设美好安徽”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四化同步”、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举措。根据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全省将建设8000个左右美丽乡村,今年第三季度将再对569个省级中心村开展验收。将普法内容纳入美丽乡村考核体系,不仅丰富了美丽乡村建设内涵,也为法律进乡村、提升农民法治观念提供了有效载体,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进入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重点建设任务奠定了基础。
法宣工作进入省级中心村验收指标体系意味着我省法宣工作考核系统进一步健全。目前,我省法宣工作在考核方面已经实现了“五个纳入”即纳入省委综合考核、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省综治考核、省法治建设考核和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
(厅法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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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017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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