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四个首次”规范人大常委会会议

21.03.2016  20:38

  
      近日,宣州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实行“四个首次”依法规范会议程序,展现了人大常委会的新气象。
      一是首次在会前向组成人员发放了“审议意见卡”。“审议意见卡”包括审议议题、审议人、审议意见等项内容。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专题报告材料,认真填写。会后,研究室将“书面审议”和“口头审议”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审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进行落实。
      二是首次实行分组审议。使与会人员人人都有发言机会,而且能使一部分发言人避开被监督的部门,放下包袱发表意见。同时,将会议时限延长至一天,使委员们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审议讨论。
      三是首次启动满意度测评。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对区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正式启动满意度测评,测评的结果当场公布,并向社会公开。本次会议对区政府落实《宣州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首次满意度测评。
      四是首次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会前调查。以往,“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只是单纯地听汇报,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到底如何,是否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实施情况又如何,组成人员只能了解到表象,甚至对基本情况都一无所知。通过调查,给相关承办部门带来了压力,让他们能深刻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职责,深思产生问题的原因,从而深入推动问题的解决,真正发挥人大审议的力量。(宣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王成斌)

信息来源:宣城市宣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