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大常委会系紧政府性债务“安全带”
15.09.2015 16:39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是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把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年度债务预算编制、债务预算执行监管、债务预算报告等相关管理机制,并将债务情况向区人大报告。明确凡是举债数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严控债务风险。督促政府建立和完善了包括政府债务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相关指标的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区政府财政部门每年要对政府性债务收支、偿还、余额和逾期情况进行审查,对负债率、债务率等指标进行审核,分析政府性债务构成和增长情况,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全区政府债务动态监管。科学编制全区年度债务收支计划,依据政府债务限额指标,根据债务单位实际收支变化,实行动态监管。做好在建项目续贷以及贷款置换,确保年底政府债务控制在余额限额内。
四是探索融资新渠道。推动政府积极探索PPP模式,对适宜项目进行梳理、分析,选择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新模式,推进存量项目转化。做强区属企业平台,形成自身现金流充沛的企业平台,依托良好资产质量,拓宽银行信贷融资渠道。加快企业资产证券化步伐,与金融机构合作,将经营性资产通过资产担保证券的方式发售给投资者,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融资效率。(宣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王成斌) 信息来源:宣城市宣州区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5.09.2015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