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大常委会新规定“唤醒沉睡”的权力

07.06.2016  09:19

      近日,宣州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宣州区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根据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学习借鉴上级和外地人大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立足区情,为保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行使询问权和质询权提供了依据。
      该办法分总则、询问、质询和附则4章共25个条文,内容包括开展询问和质询工作的的原则、提出询问和质询的条件、对象、问题内容、方式和处理办法等,突出了询问和质询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同时,该办法还强化了询问和质询工作的后续反馈和工作落实机制,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该办法出台对于加强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将起到积极作用。(王成斌) 

信息来源:宣城市宣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