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运钞车撞死人 闹市倒车不慎碰倒一名行人致死

29.09.2016  04:35

据安徽商报讯 日前,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对今年6月15日震惊宣城的运钞车撞死人案做出宣判,肇事运钞车驾驶员周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今年6月15日,周某驾驶运钞车在宣城市国购广场步行街内倒车时,不慎撞死一名行人,事发后,周某代理人不仅全额赔偿了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61万余元,还额外补偿了其家属18万元。

周某受聘于宣城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事运钞车驾驶员职业。今年6月15日早晨7时许,周某像往常一样,驾驶专用运钞车与同事魏某等一起,为宣城市区各工商银行送款。7时40分许,在该市国购广场步行街内,周某等人为工商银行国购广场分理处送完款后,准备驾车离开时,周某因疏忽大意,在倒车过程中,碰撞行人殷某,致殷某当场死亡。事发后,周某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

事后,周某及所在公司赔偿了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1万余元,同时额外补偿被害人亲属18万元,取得了殷某亲属的谅解。最终,宣州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周某的犯罪事实、后果、认罪态度、赔偿谅解、自首等情节,对被告人依法作出了从宽处罚,判决周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

原标题:运钞车闹市倒车撞死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