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网络名人”侵权案入选年度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08.01.2016  10:36

1月7日,《人民法院报》刊文登出“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其中,宣城中院审理的“网络名人”宋祖德发微博贬低见义勇为大学生案成功入选。

宣城广德籍大学生李本超为抢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而“网络名人”宋祖德却在微博上称其“装英雄”。2015年8月7日,宣城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宋祖德与被上诉人李之龙、徐喜娣(系李本超父母)名誉权纠纷案。8月25日下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宋祖德为在自己微博上发布不实信息、恶意评论,对李本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向李本超父母鞠躬道歉,并当场支付了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对本案进行了点评,他认为在自媒体上发表评论,如果公正评论,就是表达自由问题,法律应当支持;如果不构成公正评论,就是侵害他人名誉权。宋祖德是网络名人,评论李本超见义勇为行为时,编造事实,损贬被评论者的人格尊严,构成了侵权。

据了解,本次入选案件均为2015年度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案情疑难复杂或审判结果有重大突破或有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件。

(冯筌婷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