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男子通过快递贩卖假烟 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6.07.2015  12:26

现如今,随着网购的兴起,快递行业在我国得到了蓬勃的发展。顺丰、韵达、申通……这一系列快递品牌也都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家喻户晓、街知巷闻了。但是,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弊端。网络快递这一新兴产域,正在被犯罪分子的魔手所染指。近日,宣州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自2012年初,张某通过网络聊天与宣城的熊某认识,两人聊得十分投机,便商量着卖假烟赚大钱,双方一拍即合。后张某来到宣城与熊某见面商定假烟买卖事宜。为了方便货物流转,以及保证交易的安全,快递运输成为张某首要选择。

2012年3月份开始,张某将硬盒中华(每条120元)品牌假冒卷烟通过“圆通快递”运输至宣城销售给熊某,熊某将购买假烟的烟款通过ATM机将钱款打至张某提供的 银行 账户。尝到了甜头的张某,当即决定要将这项生意持之不懈地做下去。

第一次的成功,给张某带来了第一桶金,更重要的是给了他希望——通过销售假烟的事业最后发财致富。利益的诱惑在张某年轻的心中熊熊燃起。张某逐渐扩大了与熊某的交易,假烟交易的钱款动辄万元以上计。

随着自己的假烟生意愈发红火,张某也在不断的拓展自己的销售渠道。2014年3月起,张某将假冒的磨砂黄果树牌卷烟通过快递销售给贵州的李某,李某将7000元烟款汇至张某的农行卡上。正当张某为自己的成功而沾沾自喜,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时,一张法网向他悄悄地张开。

任何犯罪行为,无论如何掩饰,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烟草专卖制度,因此当市场上存在的假烟数量明显上升时,必然会导致该地方烟草专卖局的销售额明显减少。这一变化,引起了宣城警方的注意,通过调查,熊某很快被警方锁定,公安机关顺藤摸瓜,通过快递单据等信息获得了张某的犯罪线索。2014年6月17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接受公安人员讯问时,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等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吴栋栋   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