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法院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
安徽法院网讯 4月11日下午,宣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会议。宣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钱明树出席会议并讲话。
钱明树指出,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全市法院主动作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执行工作成效明显。安徽省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重点推进地区,力争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时间紧、任务重。全市法院要提前预判,狠抓机遇,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并指出,网络司法拍卖作为当前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传统的司法拍卖相比,有周期短、零佣金、成交率高等优点,可以有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因此,各经办部门和人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平稳起步与有序推进。
钱明树要求,一要着眼大局,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二要公开透明,严格规范网络司法拍卖程序。三要勇于探索,积极创新网络司法拍卖新机制。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2016年司法拍卖工作情况,并就如何推进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即日起,全市法院凡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优先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并以委托拍卖方式或其他途径为补充。二是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执行局和司法技术部门、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要协同办理好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减轻当事人负担,努力提高拍卖成交率。三是集中办理,层层审批。在试运行期间内,全市法院开展的网络司法拍卖案件报送宣城中院集中办理,需要委托拍卖的案件,必须经执行法院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上报市中院评估拍卖中心摇号确定拍卖机构。对于委托拍卖方式、降价幅度、标的物腾空等问题,由各基层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但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执行人员、司法技术及辅助人员要认真学习《网拍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和廉政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