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法院五项举措全力破解“执行难”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宣城市法院大力提升司法执行力,切实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全面规范执行工作,着力提升执行效能,全力破解执行难题。2014年、2015年执行案件收案数同比分别增长17.14%、32.73%,结案数同比增长22.83%、29.65%,执行法官人均办案数均居全省前5位。
全面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以专项执行活动为切入点,强化执行力度。坚持开展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一年期以上未结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此类案件5000余件,向公安机关提供拒执犯罪线索30余起。构建联动信用评价和威慑体系,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措施,不断压缩规避执行的空间,有力打击规避执行行为。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实施司法拘留347人,限制高消费707人,限制出境201人,罚款158.9万元,对2734名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营造守法诚信的社会环境。
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市中院投入专项资金450万元建成信息集中控制指挥中心,实现执行指挥、审判管理、诉讼服务、运维管理四个平台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综合利用。2015年完成执行指挥平台功能升级,室内远程指挥系统、执行查控平台系统投入使用,实现与省高院、基层法院远程指挥和信息集中控制。在“总队总”建设上,启用最高院、省高院与各商业银行及省工商局搭建的协助执行司法查控网络。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运用全国、全省法院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171759条,冻结、扣划银行存款5.54亿元。在“点对点”建设上,市中院与市政府及其下属部门达成方案,合力共建本市各相关单位互联互享的信息资源平台系统。
全面改进执行工作机制。市中院积极适应审执改革新要求,根据执行事项进一步细化内部分工,设综合事务管理、信访申诉、执行裁决、执行实施和执行信息化管理五个机构,确保行政事务和执法办案、执行裁决和执行实施分权运行。强化对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准备、执行实施、款物交付、执行结案等关键节点的流程管理,对每一环节均设定时限,对超审限和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通报督办。严格规范查封、冻结、扣押、评估拍卖等财产处置行为,对所有涉及财产评估、拍卖事项的,均统一移送本院评估拍卖中心办理,防止财产处置中可能产生的不规范行为。
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先后向全国人大、省市人大专题汇报解决执行难问题、非诉案件执行等相关工作,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增强执行透明度,争取代表委员们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强化执行财产调查、执行中止和终结、拍卖变卖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等重大执行事项组织公开听证。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办理执行异议案件80余件,组织听证20余次。充分运用法院门户网、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和平台,加大对强力开展执行工作的宣传,营造诚信履行的舆论氛围。
全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深化作风建设,着力消除执行领域的“冷横硬推”、“庸懒散奢”等不良现象。强化执行法官廉洁司法教育,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禁执行人员办“三案”。狠抓业务建设,对执行绩效实行月通报,让每位执行干警自觉找差距、补短板;坚持每周一上午例会制度,对执行流程管理及执行方法技巧进行针对性补强,业务学习、案件研讨常态化,努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执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