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14.07.2015  19:01

 

一是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召开协商会议,就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的制度、组织、场所、人员等明确了相关规定,并确定建立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协商会议制度。二是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在深入县、乡、村开展三级实地调研基础上,联合拟制下发《全市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是依托市、县两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乡镇人民法庭的工作场所,设置符合规范化建设的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四是建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和面向基层调解组织聘请兼职调解员的“两结合”队伍建设制度,积极争取市、县两级专项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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