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民政民生工程扎实推进

15.07.2014  19:34

      今年以来,宣城市注重加强宣传,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民政民生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出台了《宣城市城乡低保民主评议听证票决实施办法》等文件,拟成立市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截至2014年5月份,全市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2012元,比去年递增12.6%,累计月人均补差为132.97 元。
      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重新修订了《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救助比例,对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比例不低于60%。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城乡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在定点医院与医保、新农合同步结算。
      三是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进一步加强。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宣城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宣城市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等文件。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0648人,全市散居供养年人均标准2303元,集中供养年人均标准3673元。农村敬老院建设扎实推进。根据省厅下达任务,全市改扩建敬老院5所,200张床位,已于2013年完成;新建1所敬老院,140张床位,由旌德县旌阳镇承建,目前主体工程已开工,年底前完成。
      四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推进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宣城市计划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12所,新增床位750张。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有6所,床位430张,其余正在建设中。加快社区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3个,新建、改扩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7个。目前,各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点基本确定,现进入施工阶段。启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成立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五是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以宣传、解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建立宣城市社会救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推动“救急难”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共有孤儿总数659名。上半年,共发放供养经费218.97万元。1-5月,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27人/次,累计使用救助资金333.48万元。
      六是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截止5月底,6个试点县市区实际参保户数为565531户,实际投保金额达9048496元。截至6月初,全市农房出险、查勘、结案54起(火灾27起、雨灾14起、风灾8起、其它5起),测算理赔48起(涉及金额41.5万),实际已赔款19.4万元(其中火灾12起,暴雨等9起,最大案件赔付3.5万元,最小赔付0.2万元),其它理赔案件正待核定中。

 

 

上报单位:宣城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陈国生